质押品管理系统更正公告

栏目: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:2023-11-29

质押品管理系统更正公告

(TPA-2023-G1-008/ZYZB-2023-942)

1、原招标文件“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”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:

8.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、能力和信誉,具体要求为:

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(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 “三证合一”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;

2)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s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)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
3)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: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查询结果的截图)。

4)能够遵守相关保密要求(承诺函加盖公章)。

5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,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、冻结或者是处于破产状态(承诺函加盖公章)。

6)自20191月(合同签订日期)至今,质押品管理系统的成功案例2个,每个合同总金额 20万及以上(提供合同首页、采购内容或明细页、双方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,可隐去保密内容和敏感信息)

7)拥有独立系统运维的能力,需要提供质押品管理系统的相关运维服务合同1个。(提供合同首页、采购内容或明细页、双方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,可隐去保密内容和敏感信息)

8)拥有系统间对接能力,能够满足业务功能开展需要的系统间数据获取技术能力。(承诺书并加盖公章)

9)投标人必须出具未受过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处罚承诺函。(承诺书并加盖公章)

8.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任何形式的转包、分包。

2、现补充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:

8.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、能力和信誉,具体要求为:

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(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 “三证合一”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;

2)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https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)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
3)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:http://zxgk.court.gov.cn/查询结果的截图)。

4)能够遵守相关保密要求(承诺函加盖公章)。

5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,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、冻结或者是处于破产状态(承诺函加盖公章)。

6)自20191月(合同签订日期)至今,质押品管理系统的成功案例2个,每个合同总金额 20万及以上(提供合同首页、采购内容或明细页、双方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,可隐去保密内容和敏感信息)

7)拥有独立系统运维的能力,需要提供质押品管理系统的相关运维服务合同1个。(提供合同首页、采购内容或明细页、双方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,可隐去保密内容和敏感信息)

8)拥有系统间对接能力,能够满足业务功能开展需要的系统间数据获取技术能力。(承诺书并加盖公章)

9)投标人必须出具未受过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处罚承诺函。(承诺书并加盖公章)

10)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供应商库负面清单。

11)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、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,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(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)

8.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任何形式的转包、分包。